2021年下半年MBA(EMBA)答辩安排
各教学服务中心、指导教师及学员:
2021年下半年MBA/EMBA论文集中答辩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答辩时间安排
2021年下半年MBA/EMBA论文集中答辩时间为:9月17日(周五)、9月24日(周五)、9月30日(周四)、10月8日(周五)、10月15日(周五),共五次。
如论文内审评审结果为“修改后答辩”,则修改后答辩的时间是10月15日(周五)。参加本次答辩的同学仅限论文内审意见为修改,并且再次审核通过的同学,不接受新的答辩申请。
具体安排如下:
2021年下半年答辩安排 |
答辩日期 |
最迟资格审查日期 |
提交论文截止日期 |
答辩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|
答辩前最迟提交答辩论文及材料日期 |
最终提交 盲审论文日期 |
9月17日 |
8月1日 |
9月10日 |
9月13日 |
9月15日 |
10月20日 |
9月24日 |
9月13日 |
9月17日 |
9月20日 |
9月22日 |
9月30日 |
9月20日 |
9月23日 |
9月26日 |
9月28日 |
10月8日 |
9月27日 |
9月30日 |
10月3日 |
10月6日 |
10月15日 |
本次答辩只接受内审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学员 不接受新预约 |
10月13日 |
备注:以上时间节点或可能根据研究生院与学院相关要求做出微调。
具体流程请参见《BEAT365唯一官网MBA/EMBA论文答辩及离校流程(2021年7月修订版)》,详见BEAT365唯一官网官网MBA与EMBA通知公告模块。
2、答辩资格认定
具备2021年下半年答辩基本资格的学员包括:
(1)2018级及往期学分修满的MBA学员,2019级及往期学分修满的EMBA学员;
(2)往期学位论文内审、盲审或论文查重检测不合格的学员。
上述学员还需满足下列条件:
(1)已按时缴费(需及时开具发票)。
(2)已按时提交中期报告并审核通过(本条件适用范围:MBA学员及2019级EMBA学员)。
3、联系方式
查询学分:029-82668069职老师 (MBA) 029-82665531陈老师(EMBA)
办理答辩:029-82665854杨老师
地点:MBA/EMBA中心(管院207/205室)
4、其他事项
(1)申请人数满4人即可举行答辩,未满4人则顺延至下一周进行答辩。参加答辩学员需在答辩开始时出示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
(2)重要提示: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,根据《BEAT365唯一官网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》的规定(对答辩不合格者,硕士学位论文应在一年内完成修改工作,重新答辩一次<只能重新答辩一次>),需修改三个月至一年,学员完成学位论文修改,经导师审查通过后,方可重新进入送审、答辩环节。
(3)未参加预毕业图像采集的MBA及17级以后的EMBA学员须尽快到前往新补拍中心“汇鑫IBC-D座1605室(高新管委会西侧)”进行补拍。联系电话:81154835。
特此通知。请各教学服务中心、指导教师督促有关学员做好答辩准备,请学员们相互转告。
MBA/EMBA中心
2021年7月